江苏:立法促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地方立法新实践)******
“产品代入模型库,测算和分析市场投放后潜在的状态和效益……”最近,红豆集团红豆工业互联网公司总经理奚峰又多了一个新头衔:企业首席数据官。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67条规定,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
企业首席数据官职能的发挥以及制度的建立,是企业实现智改数转、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也是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如何进一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使之成为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条例》共9章85条,包括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数据利用和保护等内容,旨在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发展,为做强数字经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的出台是破解数字经济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夏正芳介绍,江苏数字经济发展快、规模大,但在数字技术创新驱动、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为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条例》作出了一系列规定:省人民政府根据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省发展,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在集成电路、物联网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快重大项目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推动软件产业集群建设,培育软件名城和软件名园,构建安全可控、开放协同的现代软件产业体系。
另外,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中小企业转型成本高、转型难导致不敢转、不能转的问题,《条例》提出了颇多“亮点条款”。
“结合调研中各方提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我们通过《条例》中的多层面举措鼓励推动企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江苏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小鹏介绍,例如,《条例》明确提出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广服务型制造新模式;规定支持数字技术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深度应用,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供应链数字化协作平台;要求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运用高适配、快部署、易运维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降低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使用成本……
“《条例》的制定实施,加快推进了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融合应用,为经济发展带来坚强保障。”江苏省工信厅“智改数转”专班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江苏省新培育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2个,新增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和智能工厂试点340多家,创新经济发展迎来全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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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间站2023年将迎两艘载人飞船和一艘货运飞船******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李京泽)《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2022年)》发布会18日在北京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中国空间站任务将开展神舟十六号、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及天舟六号货运飞船发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空间站系统副总指挥敬铮在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神舟十五号和神舟十六号乘组将连续驻留,开展航天员和货物出舱,支持空间科学、材料与技术试验项目,并进行空间站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技术升级。其中,将首次开展大小机械臂级联状态下的舱外载荷支持,首次小机械臂安装载荷,以及首次人货同时出舱。
在载人飞船方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载人飞船系统副总设计师郑伟介绍称,2023年,载人飞船将按计划执行两船次返回、两船次交会对接、三船次应急支援待命,涉及神舟十五号至神舟十八号共四艘神舟飞船。同时,还将并行开展后续飞船的研制工作。2023年载人飞船任务将保持高密度、多船并行研制状态,每半年发射一艘载人飞船成为常态。
在货运飞船方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货运飞船系统副总设计师徐小平称,2023年将发射天舟六号货运飞船,给神舟十六号乘组、神舟十七号乘组上行运输生活物资、乘员设备、驻留消耗,为空间站补给推进剂,上行维修备件和舱体补气气瓶等,为在轨工作上行应用试验的设备和消耗物资。
他指出,天舟六号货运飞船为改进型飞船,扩大了密封舱容积,增加了货物运送能力,并仍然在海南文昌发射场,用长征七号火箭发射入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