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土耳其:瑞典、芬兰未满足土方所提“入约”条件******
土耳其媒体17日援引土国防部长胡卢西·阿卡尔的话报道,瑞典和芬兰没有满足土方所提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条件,土方希望两国按照先前签署的一份文件履行承诺。
土耳其《自由报》援引阿卡尔的话说,土方注意到,瑞典和芬兰没有按照去年6月签署的备忘录履行承诺。土方希望两国采取具体措施,解除对土耳其武器出口禁令并停止支持恐怖组织。
阿卡尔还表示,土方谴责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上周发生的库尔德工人党示威活动。
土耳其政府已就此事召见瑞典驻土大使提出抗议。此外,土检方已启动刑事调查。
瑞典和芬兰去年5月申请加入北约,但遭土耳其反对。经多轮谈判,土耳其、瑞典、芬兰去年6月底签署备忘录,确认土耳其同意支持瑞典和芬兰加入北约,瑞典和芬兰将不支持库尔德工人党、叙利亚库尔德武装“人民保护部队”以及“居伦运动”,并同意解除向土耳其出口国防设备的限制。
土耳其把库尔德工人党和“人民保护部队”定为恐怖组织,认定“居伦运动”2016年在土耳其发动未遂政变。
按照规程,北约必须在30个成员国“一致同意”前提下才能吸纳新成员。目前,土耳其和匈牙利尚未正式批准瑞典和芬兰加入。